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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调查取证: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4-04-15 点击次数:22次

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在生活中,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这两种乍一听起来很像,但是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是性质完全不一样的两种情形。那么,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诉宁网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三亚调查取证


  一、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了婚姻无效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未到法定婚龄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无效婚姻需要撤销吗          无效婚姻不需要撤销。也不可以撤销。因为无效婚姻属于一种无法补正的瑕疵法律行为,一经发现,必须做出无效的裁判。而可以撤销婚姻属于一种可补正的法律行为,未经撤销权人主动申请,不得做出撤销决定。  三、婚姻无效和撤销的程序         婚姻无效和撤销的程序:  (一)婚姻无效的,自始无效,双方之间没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二)婚姻无效与撤销,均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法院宣告当事人婚姻无效或撤销当事人的婚姻后,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即为消灭;  (三)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等相关法律知识。需要说明的是,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方虽然具有撤销该婚姻效力的请求权,但是这一请求权的行使也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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